如如实相印,法法显其真
四、关于李叔同篆刻的一些疑点
从李叔同篆刻遗存的情况看,能够确定为李叔同作品的不多。李叔同出家后在闽南的印作已经公诸于世的共39钮,41方(其中两钮是双头印)。此外,藏于杭州西泠印社的李叔同96方常用印中,只有四五方为大师自刻。其余皆为当时的友人相赠。他早年编辑的《李庐印谱》是李叔同“爰取所藏名刻,略加排辑,复以手作,置诸后编”。可见,这部印谱主要是他所藏的“名刻”,而附以自己的作品。现在从这部印谱中的作品看,大多属于《飞鸿堂印谱》中的风格,且有的印存在相当的习气,不好断定哪些是李叔同的作品。“四宁草堂”中藏的被定为李叔同早年所刻的几方印,我个人认为也非李叔同作,而是他的所藏。另《意园》印谱中,可能有一些李叔同早期学习汉印时的临摹作品,像“牙门将印章”、“平都亭侯”等。“家在七十二沽烟水间”等,则可能是他早年的自刻印。《袭红轩印谱》也是以李叔同的收藏为主,其自刻印不多。
从李叔同的书法以及他的可确定作品看,以汉印为基础的作品和具有浙派特征的作品应该是他的原作风貌。当然,也不排除他在学习篆刻的过程中,对比较新奇的形式感兴趣。但是,杭州当时的传统及印风,西泠印社正统篆刻的影响,李叔同不应该对当时的习气创作感兴趣。像《飞鸿堂印谱》中的东西,以及刻字店的行气,以他的学识和修养是该摒弃的。所以,李叔同传世印谱及印作,尚需进一步的考证。但无论如何,李叔同为中国印学所做的贡献,以及他在篆刻艺术上的天赋,足以载于中国印学史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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